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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印发首部铁路安全管理地方规定

发布时间:2022/4/15 15:57:06

央广网乌鲁木齐4月15日消息(记者 罗成)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公布新疆首部铁路安全管理地方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这部《规定》对“双段长”工作机制、铁路线路两侧设立安全保护区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更好地开展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规定》共28条,适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铁路、地方铁路的安全管理活动,明确指出铁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指导、企业负责、路地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对铁路运输安全企业和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安全管理、统筹协调、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将铁路安全管理纳入当地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规定》还对铁路企业和沿线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铁路沿线灾害风险评估、加强沿线水库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界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5月10日起施行。

自2020年以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铁路沿线各级政府发挥“双段长”工作机制优势,强化铁地协调、同向发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信息安防建设,组建专职铁路护路联防队,加强对铁路沿线重点区段、桥梁、涵洞、道口等重点部位实施全天候巡逻,并投资实施重点地段防护栅栏封堵补强,消除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将中小学铁路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多种形式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有效治理高铁、普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净化铁路运营安全环境,为铁路运输安全构筑坚实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