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注薄弱环节 进一步加强疫情境外输入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4/21 17:23:06

       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通报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情况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报了3月18日丹麦籍“古杰多马士基”轮报告船员感染新冠肺炎;4月5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口岸报告1例出境国际货运驾驶员(俄罗斯籍)疑似病例;4月8日黑龙江省东宁口岸报告1例入境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中国籍)确诊病例;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口岸报告1例入境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俄罗斯籍)疑似病例等4个国际运输涉及境外疫情输入的案例。相关案例表明,公路水路国际运输境外疫情防控举措落实仍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直属海事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针对疫情防控举措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封闭管理、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中方驾驶员出境后防控措施监管、外方驾驶员当日离境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以案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路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和口岸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督促落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执行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封闭管理、伤病紧急救助船员和换班入境船员管理要求的规定,坚决筑牢境外疫情输入防线。

  《通知》要求,要督促各公路、水运口岸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制定严格细致的防控方案,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指导相关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国际运输驾驶员、国际船员的动态监管和疫情防护教育,确保100%覆盖。

  在进一步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封闭管理措施方面,《通知》强调,要督促各公路、水运口岸严格落实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对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和国际船员的全封闭管理,确保入境驾驶员和船员不直接接触货运场站和港口的管理人员、装卸人员、引航员以及其他人员。如发现拒不配合执行封闭管理的,要会同相关部门稳妥处置,并将其纳入“黑名单”。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督促指导公路、水运口岸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海事机构,进一步加强与外事、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及时共享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国际船员的入境、备案、筛查、核酸检测等相关信息,强化协同联动。动态跟踪周边国家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