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4 19:13:21
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 实习生张彬彬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工作部署,优化新疆物流运行环境,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围绕“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发布7个方面31条举措。
“十三五”时期,新疆物流产业规模快速扩张,多种运输方式同步发展,物流运行效率有所提升。铁路货运量增速明显高于公路运输,货运结构调整效果显著。社会物流费用水平持续下降,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已下降到16%以下。但新疆物流产业总体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仍然突出。
《意见》提出7个方面政策措施。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物流运行网络。加快建设乌鲁木齐、哈密、库尔勒、霍尔果斯等国家物流枢纽,实施物流园区示范工程,加快冷链物流和应急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城乡配送设施。
推动物流设施设备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加强多式联运设施设备建设,推进铁路专用线及货运设施建设,推广“一单制”,推广运用物流标准化设施及装卸器具。
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优化城市配送管理,推进通关便利化,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
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完善物流用地考核,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
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落实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降低货运车辆公路通行成本,健全物流领域收费调节机制,规范沿边口岸收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
加强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减轻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成本负担。
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开行,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